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适应国家城乡建设发展需要,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实践能力,富有社会责任感、团队精神和创新思维,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,主要在专业规划编制单位、管理机关、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,从事城乡规划设计、开发与管理、教学与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;同时满足员工个性发展多样化的需要,分流培养学术型人才。
二、培养规格
本专业员工主要学习城乡规划的基本知识与基础理论,接受城乡规划的原理、程序、方法以及设计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,具备处理城乡发展与自然环境、社会环境、历史遗产的复杂关系的基本能力,并具有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、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。
毕业生应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:
1.基本素质
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正确的价值观、扎实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、良好的专业素质、人文修养和身心素质;具备国际视野、现代意识和健康的人际交往意识。
2.知识结构
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:了解逻辑学、辩证法、经济制度和法制制度的基本知识。具备基本的自然科学知识,包括环境保护、应用数学等本专业相关的必备知识。掌握外语和计算机技术应用等。
专业理论知识:掌握城乡规划与设计的概念、原理和方法;熟悉城市发展与规划历史、城市更新与保护的理论和方法;熟悉城乡建设空间形态、美学、设计技法等的一般知识;熟悉城乡规划设计与表达方法;熟悉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法规、技术标准等;掌握城乡道路与交通系统规划的基本知识与方法;了解城乡市政工程设施系统规划基本知识与技能。
3.能力结构
前瞻预测能力:具有对城乡发展历史规律的洞察能力,具备预测社会未来发展趋势的基本能力,以支撑开展城乡未来健康发展的前瞻性思考。
综合思维能力:能够将城乡各系统综合理解为一个整体,同时了解在此整体中各系统的相互依存关系,能够打破地域、阶层和文化的制约,形成区域整体的发展愿景。
专业分析能力:掌握城乡发展现状剖析的内容和方法,能够应用预测方法对规划对象的未来需求和影响进行分析推演,发现问题和特征,并提出规划建议。
公正处理能力:能够在分析备选方案时考虑到不同群体所受的影响,尤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影响,并寻求成本和收益的公平分配。
共识建构能力:能够考虑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,广泛听取意见,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,解决城乡社会矛盾,实现和谐发展。
协同创新能力:通过新的思路和方法,拓宽视野,解决规划设计与管理中的难题与挑战。
三、主干学科
城乡规划学 建筑学 风景园林学
四、主要课程和主要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
主要课程:城市总体规划原理、居住区规划原理、城市设计原理、控制性详细规划原理、城乡生态与环境规划、城市社会学、城市工程系统规划、城乡道路与交通规划、居住区规划设计、城市设计、城市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、区域发展与区域规划、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、城市地理学、城市经济学、城市建设史与规划史、城乡社会综合调查研究。
主要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:军事训练、设计色彩实习、居住区规划设计实习、城市设计实习、城市总体规划实习、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实习、综合社会生产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。
五、学制与学位授予
学制:五年 授予学位:工学学士
六、学分要求
本专业毕业要求达到的最低学分为:225学分
其中:必修课145学分 选修课40学分(通识选修课10学分、专业选修课30学分)
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40学分
学年学分要求(不包括通识选修课,包括所有专业选修课):
第一学年:48学分 第二学年:54学分
第三学年:49.5学分 第四学年:35.5学分 第五学年:38学分